支票遭窜改可索偿‧律师:胜算胥视银行疏忽有多大
(霹雳‧怡保)假如支票签发人因支票被人窜改后而面对损失,而银行有疏忽的成份,支票签发人可采取法律行动向银行追回损失的数额,惟胜算须视银行疏忽成份有多高。
基于窜改支票的事件层出不穷,许多人关心当支票被窜改后面对的损失应该由谁负责的问题。根据律师的看法,支票签发人可通过法律行动向银行追回损失的数额,不过须证明是银行疏忽造成才可有胜算的机会。
怡保执业律师梁卓经接受《星洲日报》访问时说,当支票签发人将支票交给银行后,银行就有责任遵照支票上的指示,将写明的款额付给已列明的收款人;如果支票被人窜改后,银行方面没有察觉,造成支票签发人的钱给了其他人,如果可证明银行疏忽造成支票签发人面对损失,可采取法律行动追回赔偿。
若签发人疏忽另当别论
他表示,如果支票签发人也有疏忽的成份,情况另当别论。
他分析,如果支票被窜改得太“完美”,使银行方面无从找出窜改的破绽,这就不能说是银行的疏忽。
他说,支票签发人如明知窜改支票事件频频发生,却没有采取一些防范措施,可视为是本身的疏忽。
他认为,支票签发人本身有责任避免支票被人窜改,如不要使用圆珠笔填写支票、数目大的支票避免邮寄或选用保家信、向银行要求如以支票出钱超过一个数目须知会等。
他说,许多银行的职员在处理支票过账时都显得格外小心,有些职员看到过账数目较大的支票会自动拨电给付款人,以作双重确定。因此,支票签发人本身也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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