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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日起‧公务员免付病房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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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2 08:17: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吉隆坡)公共服务局总监丹斯里依斯迈阿当透露,从4月1日起,现任及退休公务员将免付政府医院的病房收费。

家属父母也受惠
他周三(3月10日)发表文告说,这项豁免措施也适用于他们的家属及父母,它不影响根据公务员阶级划分的入住病房资格;即45至54级的公务员入住第一级病房(单人房)、31至44级入住第一级病房(双人房)、21至30级入住3人病房、1至20级入住第二级病房。

公务员家属及父母入住资格,是根据这名公务员的阶级而定;而退休公务员及家属的入住资格,则胥视他们退休前的阶级而定。

他说,若他们要求入住高于阶级所分配的病房,则须支付和公众一样的病房收费;在转换至更高级病房前,他们也须先缴付抵押金。

一旦上述措施落实,2004年第4期公共服务局通告C8附录中的C2条款、1991年第十期通告0附录中的11条款、及2009年第21期通告B附录中的J区条款,已被废除。

来源:http://www.sinchew.com.my/node/152502?t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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