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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女遭肢解惊人内幕 港汉自爆杀人过程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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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07:10: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http://news.omy.sg/News/World%2B ... 221500-77219/2.html


被告丁启泰(左)在会面录影自曝肢解死者(右下)经过。


香港16岁妓女王嘉梅被肢解及碎尸案昨在高院续审,控方播出被告与警方的会面录影,被告录口供期间突自爆把死者分尸,并淡然地交代如何在五小时内用家用菜刀将死者放血、砍头、斩掉四肢、片皮、削肉、掏内脏及拆骨肢解“七部曲”,其中切割腿骨时更切到令人以为是“猪脚”。

他说,将死者肢解后,肉块和内脏被切细冲入厕所,头颅抛入大海,骨头则混到了街市的猪肉档。

被告直言:“整个个过程实在太变态,不敢讲出口。”

被告丁启泰(24岁)在会面录影中被警员质疑他所说用手推车将尸体由石硖尾推到九龙城码头,搬尸路线不大可行时,突然改口承认肢解死者。他说,去年4月27日发现死者无生命迹象,想了一会,决定处理尸体。

腿骨切成猪脚

被告透露,他把死者拖到厕所,取出家用菜刀和小砧板,在死者前颈割了一刀放血,清理好地上血渍后,再把死者的头砍下,用黑色胶袋包好,然后切掉四肢。

被告表示,在肢体切割妥当后,他先剖开死者身躯,用手掏出内脏,然后将“一块块”红色的内脏切小,丢入坐厕冲走,余下肢体则起皮拆骨。他说:“因为我看过他人斩猪肉都是这样斩的,(于是)我就想试着用这样的方法切。”把肢体逐一起出皮和脂肪后,他再起肉,将皮肉切成碎片用坐厕冲走。

被告指出,余下的骨头由于很难切,遂用刀的尖角在关节位“撬”,到了他切割腿骨时,已懂得从膝盖位下手,轻易把腿骨一分为二,再把骨上碎肉削走,令人不察觉那是“人脚”而以为是“猪脚”。

选搭巴士免被查

被告表示,把肢体处理掉已经是晚上十时,他把用胶袋包好的死者头颅放入纸袋,乘搭6C巴士往九龙城码头弃于海中。

他解释说,选择坐巴士是因即使遇上警方路障,也不会被搜查;回程则乘德士,因头颅已弃掉。回家后他再分两次用胶桶把骨头运到石硖尾街市内肉档竹箩弃置,跟着又把床铺、处理尸体的用具及死者衣服财物等剪碎丢掉。他也取去死者逾3400元现金,花了3200元去迪斯科享乐,余下200元则用来交租。

被告承认‘太变态’

庭上披露,被告在会面中冷静及极详细地道出如何将84磅的王嘉梅放血、肢解、起皮、削肉等,过程连被告自己也承认“太变态”,庭内气氛顿时变得凝重,有女陪审员更一边听一边用手掩嘴,不少人也边听边皱眉。

反观坐在犯人栏的被告却一派悠然自得,自顾低头看录影带誊本,偶尔也望向公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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