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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女童告父 45天迷奸40次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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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 20:46: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http://news.omy.sg/News/World%2B ... 07021600-71886.html


女童喝完父亲购回的饮料后,就昏昏欲睡,父亲便会以按摩为由强奸她。


台湾12岁女童控告父亲45天内强奸至少40次,且女儿内裤验出父亲精液,检方依加重强制性交罪起诉求刑30年,但法官却认定女儿阴道无父亲精液,内裤的精液不足证明遭性侵判无罪。

案中女童8年前遭母亲遗弃,父亲又入狱。去年7月父亲出狱才同住,去年10月起,女童父亲下班都会买饮料给她喝,她注意到饮料瓶盖或封口处都有小洞,喝完就想睡觉,而她在学校常练田径,上床后父亲就以帮她按摩小腿,强脱她裤子,戴避孕套用性器插她尿尿的地方,一个半月内强奸逾40次。

女童指控,去年12月14日晚上父亲又叫她喝饮料,深夜再度强奸她,隔天上学她忍不住告诉老师,老师立刻带她报警验伤,但女童阴道验不出精液或他人体液、皮屑,而女童内裤后方松紧带部位,则验出父亲精液反应,女童肛门附近也验到父亲体液,但她血液中没验出安眠药或其他药物反应。

父亲则供称绝没性侵女儿,也不知道精液为何沾在她内裤,但女儿常说谎且被安置多年,可能误会过去长年被父亲遗弃才诬陷他。

受命法官表示,女童内裤和肛门验出的父亲精液等反应,只能证明内裤及肛门沾到这些东西,不足以证明父亲有性侵,所以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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