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提出,儿童(0-6岁)操作电子视频产品时间每次不宜超过20分钟,每天累计时间建议不超过1小时,2岁以下儿童尽量避免操作电子视频产品。专家表示,屈光不正儿童要到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诊治,不要盲目使用眼保健产品。
举报
手机版|大马资讯论坛
GMT+8, 2024-12-1 14:27 , Processed in 0.023092 second(s), 11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